目 標
「香港公司管治與環境、社會及管治卓越獎」 (前稱「香港公司管治卓越獎」),自二零零七年起舉辦,於2021年改為現名,以反映環境、社會及管治 (ESG) 對上市企業和投資大眾的日益重要性。
獎項計劃由香港上市公司商會與香港浸會大學公司管治與金融政策研究中心每年聯合頒授一次,旨在鼓勵香港上市公司加強公司及 ESG 管治。
該獎項對在維護股東權利、合規、誠信、公平、責任、問責、透明度、董事會獨立性和領導力及推行 ESG 等方面作出承諾並取得突出成就的上市公司,予以肯定及嘉獎。
獎項計劃旨在:
● 提倡香港公司管治、商業道德,董事會領導能力及ESG方面的最高標準(即超出法定要求)。
● 對在公司管治及ESG方面採納高標準而又取得卓越成就的上市公司加以表揚。
● 展示上市公司的最佳實務及成就,提高香港公司管治及ESG水平。
● 嘉許在公司管治及ESG方面有重大改進或作出重大貢獻的公司,進一步穩固香港的公司管治和ESG文化。
獎 項 類 別
「香港公司管治與環境、社會及管治卓越獎」歡迎於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並在下列範疇取得卓越成就的公司,提名參加角逐兩大類別獎項:
I. 公司管治卓越獎
II. 環境、社會及管治卓越獎
在此兩大類別下,企業需選擇參加下列一個組別參與角逐:
(一)主板公司:恒生指數成份股公司
(二)主板公司:恒生綜合指數成份股公司
(三)恒生中國(香港上市)100指數成份股公司
(四)不同投票權架構公司及未有收益的生物科技公司
( 分別根據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規則》第八A章及第十八A章上市 )
(五)其他及GEM公司
(六)新上市公司
( 於參選獎項年份前三年內上市並刊發最少兩份年報,凡於聯交所上市不足三年之公司應參選新上市公司組別。 )
* 每家參選公司可選擇於 “公司管治卓越獎” 類別或 “環境、社會及管治卓越獎” 類別下 (一) 至 (六) 其中一個組別參與角逐,亦可以同時參與角逐兩個類別。大會會依據公司的選擇分別就其於 “公司管治” 和 “環境、社會及管治” 之表現和成就作出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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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機構
「香港公司管治與環境、社會及管治卓越獎」
歡迎有志推動本港公司管治水平的機構參與其中,成為贊助夥伴。
贊助查詢:
如欲查詢贊助計劃之詳情,請聯絡 香港上市公司商會梁珮澄小姐
電話:(852) 2970 0886
電郵: karinaleung@chklc.org